肇庆市荣源龙高级中学党支部于1月17日在勤政楼五楼的党员活动室召开本月支部委员会会议。支部书记冼颂玲同志,全体党员参加会议。
会议第一议题,学习《习近平著作选读(第一卷)—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》,冼颂玲书记传达文件要求:积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吸纳世界文明有益成果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承担“育新人”的使命任务,抓好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关键时期,培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时代新人,从自己做起,从青少年抓起,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的基本遵循。
会议学习《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》,冼颂玲书记传达文件要求:一、坚定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,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;二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;三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。此外,冼颂玲书记对党员教师提出两点要求:第一,维护好宪法的重要地位;第二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自觉遵守宪法、捍卫宪法。
宋玉锋同志表示: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,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,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,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。设立国家宪法日,是增强法治观念、弘扬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径,有助于提高群众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,增强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,使群众成为宪法的自觉遵守者、忠实崇尚者与捍卫者。
闫文璇同志表示:历史实践证明,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、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,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、保障人民民主权利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。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增强宪法自觉,加强宪法实施,履行宪法使命,共同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。
冼颂玲书记在总结发言中强调:坚持党的领导,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,加强宪法宣传教育,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,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,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校园氛围,认真总结宪法宣传教育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让宪法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